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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动员各类学校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12:09:2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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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动员各类学校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动员各类学校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的通知
教育部



近一时期,不少地区教育部门及行业、企业所属学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迫切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对下岗、转岗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社会的欢迎,也促进了学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及九届人大一次
会议精神,使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利用学校资源,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1、面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开展对下岗、转岗人员的再就业培训,是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促进改革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参与再就业工程实施,为开展再就业培训服务,做为重要责任和紧迫任务
。要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和组织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各类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动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努力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2、要结合本地区实施再就业工程要求,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再就业培训。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和下岗职工的实际需要开设培训课程,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培训与再就业的紧密结合;要以职工再就业必需的知识、技能为重点,认真组织教学
,提高职工再就业能力;要加强对下岗职工的择业观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创业、竞争意识和信心。对已经实行职业(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教学,以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要支持、鼓励各类学校在开展再就业培训中发挥优势、办出特色。要选择办学指导思想端正、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定点开展再就业培训。要抽调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再就业培训,确保再就业培训的工作质量。
4、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充分体谅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尽量减免他们接受再就业培训的相关费用。要坚决杜绝在再就业培训中出现“乱办学、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要对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提供各种帮助和资助,以减轻他们的就学负担。
5、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方面的配合与协作,争取各方面对学校开展再就业培训的支持,协调解决学校开展再就业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努力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整体效益。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对取得突出成绩、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要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以使再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各单位在部署和组织实施再就业培训过程中有何情况、经验及问题、建议等,请及时告我部。



1998年4月15日

关于山东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财政部


关于山东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我省2001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待遇问题的请示》(鲁劳社〔2002〕
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
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42元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请你
省按上述意见修订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和
财政部备案。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煤矿运输提升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煤安监办字(2003)51号

关于加强煤矿运输提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重大、特大运输提升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1-5月共发生运输提升事故215起,死亡223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运输提升事故共发生5起、死亡28人。尤为严重的是,2月22日山西吕梁交城县五七煤矿二坑违规将调度绞车做为主提升绞车使用,工人违章乘坐矿车,钢丝绳未按规定选型,并且不合格,使用中磨损,断丝超限,破断拉力降低导致断裂造成一起断绳跑车特大运输事故,死亡14人;6月14日广东省韶关乐昌市江胡煤矿违章使用不合格的斜井人车,加之该矿生产秩序混乱,设备年久失修,巷道浮煤矸石堆积,工人违章超载乘人车,造成一起跑车特大运输事故,死亡14人。

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止重、特大煤矿运输提升事故的发生,现就煤矿运输提升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精神,开展一次煤矿运输提升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特别要严格检查运输提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存在设备、设施隐患的矿井,要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遏止煤矿运输提升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煤矿运输提升工作的监督监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并认真落实设备检验制度。立井、斜井采用绞车提升的必须使用矿用提升绞车,并装设灵敏、可靠、齐全的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装置;立井升降人员要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可靠的防坠器;斜井运送人员的车辆上应装有可靠的防跑车装置;提升井上、下车场入口处和变坡点设置阻车器,斜井变坡点下方安装挡车栏,下部车场设有躲避硐室。

三、矿井运输提升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必须是属于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合格产品。对执行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在取得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后,才能从事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使用煤矿安全标志。严禁各煤矿企业采购和使用无煤矿安全标志的矿井运输提升产品。凡使用不合格煤矿运输提升产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特大煤矿运输提升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除追究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外,凡设备设施不合格的,要追究采购部门人员的责任;产品制造不合格的,还要追究有关厂家及人员的责任。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